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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建 委
建委简介
建委职能
机构设置
职能科室
二级单位
领导视察
地理位置
 

   呼 和 浩 特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二 级 单 位  
呼市公用事业局 呼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乌兰夫纪念馆 呼市植物园 呼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呼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呼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工程总公司 呼市公交总公司
 呼市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呼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呼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呼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呼市广场管理处 呼市城建档案馆 呼市市政设计院 呼市建筑设计院
呼市园林科研所 市政公用工程质监站 呼市城建职工中专 呼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 
呼市建筑技术推广站 呼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 呼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呼市建筑职工教育中心 
 呼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  呼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中房集团呼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呼市建委机关服务中心  呼市清洁事业管理处留守处
呼市公用事业局 

一、概况: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96年4月,隶属于呼和浩市建设委员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财务计划科、公用管理一科、公用管理二科,工程技术科、政策法规科。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市关于城市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依据我市发展规划,在市建委领导下,负责对公用事业实行行业管理,合理组织、安排使用城市公用建设资金,负责协调公用事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依法监察处理违章行为;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建委交办的其它仟务。
呼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位于玉泉区石西路3号,邮编为010031。为建委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拨款。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64年的市政管理处,现在的市政工程管理局共有职工491人,其中管理人员225人,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40名。
  市政工程管理局主要要负责市区道路桥涵、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及管理,收取道路的破路维修补偿和施工占道费。市政工程管理局根据其主要职责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科、保卫科、工程科、市政科、监察科、材料科、计划统计科、工会、团委、党办。市政工程管理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有路灯管理处、道桥处、市政工程处、机运处、立交桥管理处。
  市政管理局资产总额 15817277.27元, 其中固定资产:9870360.53元。负债总额4303941.68元。净资产总额11513355.59元。拥有各类专业机构设备20多台(辆)具备大型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能力,在呼市地区城市道路、路灯建设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市政工程管理局从创建至今,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不断进取的优良传统,牢牢把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融入到具体实践工作中,对全市主要道路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严厉查处了—批涉及城市道路的市政违法案件,维护了国家财产,保证了道路安全、畅通,切实履行了对城市道路管理应尽的职责。在以后的工作中,市政工程管理局将借西部大开发之机,迈出更大、更好、更稳的步伐。
乌兰夫纪念馆 

  乌兰夫纪念馆坐落在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植物园内,总占地面积为30000m2,整体建筑由主馆、纪念广场、塑像平台、纪念亭、牌楼等4个单项工程构成。
  主馆展出面积1400m2,分序厅及六个展室,两个展廊、展览内容共分六大部分,每部分含若干单元。整个陈列共用文物135件,历史照片286张,绘画9幅,文献126件。1997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命名为“百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乌兰夫纪念馆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老一辈革命家光荣传统和丰功伟绩的重要阵地。而且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呼和浩特绿色教育基地,也是人们休闲、娱乐开展各项户外活动的场所。乌兰夫纪念馆是市属准处级单位,下设七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宣教科、群工部、陈列保护部、保卫科、财务科和多种经营办。
呼市植物园 

  呼和浩特市植物园隶属呼市城市建设局,地处市区西部,主干道钢铁路路南。园内地势平坦,水源丰富,土地肥沃。
  植物园于一九九零年在原呼市一苗圃基础上始建,与呼市园林科研所合并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一九九一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乌兰夫同志纪念馆”建于植物园内,于一九九一年筹建,一九九二年底落成开馆。
  植物园建园方针及主要任务是:广泛收集和引育能适合木区气候特点、服务于城市绿化建设的新优观赏植物种类,通过园林艺术布局,展览和展示丰富的植物种类和品种普及科学知识,也为市民提供优美的游览休息场所。
呼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一、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呼市建筑企业管理站)成立于1984年。1997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草过程中,经呼市编委审批(呼机编发[1997]47号《关于呼和浩特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五定”方案的批复》)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2002年经呼市建委申报,呼市人民政府批准(呼机编发[2002]56号《关于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建筑企业管理站改变经费来源的批复》),改变经济性质,成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职责
  作为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构,呼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2001]82号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建[2001]24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担负着呼和浩特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职能。日常除受理新成立、合并、分立、升级企业的资质审查,实施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之外,还承担着企业资质年检和全行业统计报表的接收、审核、汇总、上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受理呼和浩特地区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资质申请及相关资料;
(三)对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呈报;
(四)对企业及其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或提出行政处罚的建议;
(六)负责呼和浩特地区建筑业统计报表的接收、审核、汇总、上报和综合分析工作。
呼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单位情况
  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4年,是受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隶属于呼市建委,是预算内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处级,单位职能是对呼市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人员编制65人,现有在编人员58人,借聘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47人,占在编人员的81%,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42.6%;大专以上学历49人,占在编人员的84.5%。站内配备了信息化网络管理设备;属于甲级资质的检测试验中心不仅实现了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系统微机化管理,而且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设备,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提供了准确的科学数据。
二、机构设置
  呼市质监站机构设置有书记、站长、副站长、总工程师和9个科室,分别为四个土建监督科、水电设备科、工程质量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和检测中心。
三、主要职责
  1、受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呼市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国家及自治区、呼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检测业务工作,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3、组织开展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4、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呼市制订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向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7、按照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8、按照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本地区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
  9、参与本地区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呼市优质工程的核验评审;
  10、完成呼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呼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是集炼焦制气、煤气天然气输配、煤气天然气工程设计安装和维修服务为一体的社会公益型企业。 
市政工程总公司
呼市公交总公司 
呼市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呼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呼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基本情况:
  我单位于一九九二年六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市建设委员会,(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现有在职人员26名。

主要职责:
  1、参与城市燃气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程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2、审查燃气经营单位的资格,核发《城市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3、培训和考核城市燃气行业的从业人员;
  4、参与调查、处理城市燃气事故;
  5、对全市燃气用具市场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
  6、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监察。 
呼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单位概况:
  呼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市区西南方向,距市区7.5公里呼准公路3.5公里处,地处呼市主导风向下风,地下水源下游,设计规模500亩,使用年限21年,已建设成300亩场区范围,分五大区:卫生填埋区、高温堆肥区、厌氧粪便发酵区、焚烧区、综合利用区。目前运行两个区有垃圾卫生填埋区、焚烧区,承担消纳处理全市生活垃圾和全市医院医疗垃圾任务。
  垃圾场隶属呼市建委二级单位,事业编制,现有职工130人,各大中专毕业生20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没有党政办、财务科、人劳科、保卫监察科、生产科、填埋科、化验室、车队等职能科室。

主要职责:
  接收全市生活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及医疗垃圾焚烧任务,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覆盖掩埋,无害化处理,减少污染。为社会提供更可靠生存环境和生活空间,保障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呼市广场管理处 

单位概况:
  呼市广场管理处成立于1997年9月是市建委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初期级别为科室,编制为35人;现有人数74人。设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有中共正式党员30人,预备党员4人。成立了广场管理处党支部,支部副书记2名,支部委员2名。党小组3个。
人员结构:
  男性42人,女性32人。其中大学本科5名,大专34名,中专(高中)37名。具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4人,初级4人。蒙古族7人,回族2人,壮族1人。
 暂设机构:
  党办,行政办,工会,纪检,财务科,法制办,信访办,管理科,绿化办,服务中心,业务接待办,档案室,综合科,基建科,安全卫生科,宣传科和共青团。
 职能与职责:
  呼市广场管理处主要负责呼市新华广场和伊利广场及其周边地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按照“建管并举”的原则,依照有关城建法律法规行使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呼市市政府颁发的《新华广场管理办法》依法行政。在两大广场的“五化”建设和环境、秩序维护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2004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呼市广场管理处机构升格为副处级单位,设副处级领导指导一名,以适应广场管理工作的需要。
呼市城建档案馆 

  1986年3月,呼市城建档案馆经市政府正式批准,成为隶属于呼市建委的一家科技文化事业单位;1992年,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呼和浩特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实行馆处合一;1998年,又加挂“呼和浩特市城建信息中心”的牌子,现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
  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决定了一个机构、三块牌子、三种职能并驾齐驱的档案工作体制,分别履行着档案业务管理、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工作信息化管理三种职能。馆内现设档案管理科、业务指导科和办公室等七个科室,担负着档案进馆前期的跟踪指导,进馆后档案的接收、保管的利用,以及档案信息加工和课题编研工作。 
呼市市政设计院 
呼市建筑设计院
呼市园林科研所
市政公用工程质监站 

  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92年,现隶属于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为科级事业单位,经济上实行差额拨款。按照《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办法》(呼政发[1993]5号)的规定,呼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主要职能是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呼市辖区内的城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等市政公用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呼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13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经过全站职工的团结拼搏、共同奋斗,队伍逐渐壮大,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事业不断发展,呈现一片蒸蒸日上的景象。
  目前,全站有正式职工21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7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站职工比例达85.7%。全站目前设监督科、办公室、检测中心等科室,其中检测中心取得了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市政一级、土建二级的资质。市政质监站成立以来共监督市政公用工程2000余项,监督工作量30多亿元,为首府的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其中1996~1997年建设的呼和洁特市鼓楼立交桥获铁道部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优质工程奖,2000年建设的金川彩虹桥获呼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呼市城建职工中专 

一、单位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建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是一九八三年九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内政办发【1983】127号),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职工中专学校,是呼市地区首批成立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也是全自治区最早成立的城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单位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呼和浩特市城建培训中心,是经呼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呼市城建职工中专增挂的又一块牌子。其机构规格和编制与城建中专相同,均属呼市建委所属的科级事业单位。现具有国家三级建设类培训机构资质,是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单位、呼和浩特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呼和浩特市新市民学校。
         学校现有职工39人,退休人员9名,在岗人员30名。其中校领导3人,教师16人,教辅和行政管理人员11人,具有高级职称者5人,中级职称者9人,初级职称者8人;具有本科学历者13人,大专学历者12人,中专及高中学历者5人。
         学校占地10000㎡,建筑面积约8100㎡,其中教学楼4000㎡、学生宿舍楼3400㎡、食堂400㎡,锅炉房、茶炉房、车库等附属设施约300㎡。有标准教室28间、实验室2个。多媒体教室,微机教室,语音教室齐全。有沥青面篮球场(操场)2500㎡。


学校教学楼

新建篮球场

会议室

标准培训教室

会议室

多媒体教室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党支部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下设:党办、行政办、招生就业办、教务处、总务处、物业管理部、工会、团总支、综治办等机构。
三、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政策,为全市、全区建设行业培养中等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城建系统职工的学历水平和业务素质。
        2、积极和全国名牌高校联合办学,加强和天津城建学院联合办学专业的组织招生、教学管理等工作。
        3、配合建委开展系统职工教育的各类培训、高新教育模式的引进与开发。完成市建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4、组织全市建设行业行政、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试工作。
        5、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各种工人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呼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单位的职能。
        6、承办全市建委、检查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培训工作。
        7、发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我校为“新市民学校”的职能,积极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为我市的“阳光工程”贡献力量。
        8、承办建设厅有关部门交办的培训工作。
        9、承办建设部教育协会交办的有关建设职工教育的科研课题,履行理事单位义务。
四、业务业绩
        (一)2004年以前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业绩
        建校以来,曾开办过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煤气与供热、城市建设与管理、水暖与通风、建筑装饰、综合统计、企业管理、财会等专业的中专学历班;举办过建设(城建)系统初级技术职称考核辅导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城镇建设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党员培训就业前培训、会计师培训、房管站长及房管员培训、给排水岗位培训、房产员及房产评估培训、市政工程预算员及工长培训、建设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城建及环卫监察培训等专业培训班,共培养学生(学员)近6000人。其中许多人现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领导干部、环节干部、技术骨干或业务带头人。
        (二)2004年的培训业绩
        1、从2004年4月份开始,我校和超艺计算机学校联合举办计算机培训班,共培训学员200多名。
        2、2004年6—7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建设行业绿化、育苗、花卉、管道、热力司炉、锅炉水质检查、泵站操作、下水道养护、垃圾综合利用、工程电器安装、焊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等专业的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发文、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
        3、8月中旬,承办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我校进行的呼和浩特新市民学校挂牌仪式暨首期培训班开学典礼,受到与会市劳动局、建委、农牧局、扶贫办领导的好评。
        4、8—9月份,承办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汽车驾驶员专业理论培训,共培训130余人。
        5、8—9月份,承办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焊工专业的理论培训考试,技能培训考核,共培训了四个级别的25人。
        6、11月—12月份,承办了呼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办的全市事业编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共举办12期培训3000余人。
五、2005年大专班招生简章
        为了提高建设行业广大职工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呼市城建中专学校和天津城建学院联合办学,经过内蒙教育厅批准,设立了天津城建学院呼和浩特函授站,举办成人大专班。毕业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天津城建学院大专文凭。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
        1、给排水工程专业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城市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业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知识,能在相关部门从事给水排水及水资源保护与控制领域的规划、设计、研究、施工、管理的技术人才。
        (2)主要课程
        工程力学、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水力学、水泵与泵站、水分析化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环境监测、水处理微生物学、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给水排水工程等。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实验、测量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
        2、环境工程专业
        (1)培养目标
        具备城市环境监测、水气、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及资源化的基础理论、环境质量评价和环境规划与管理方面的知识,获得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方面的能力,能在有关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程技术工作。
        (2)主要课程
        工程力学、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水力学、水泵与泵站、水分析化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等。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等
        (二)学制与学费
        1、学制3年(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集中面授)
        2、学费 1800元/学年
        3、学习地点 呼市城建中专学校
        (三)报名、考试与考前辅导
        1、7月下旬到呼市城建中专学校填写报名表,8月初参加成人高考统一报名。
        2、9月份学校组织考前免费辅导班。
        3、10月底参加全国成人高考。
        (四)联系方式
        1、电话: 2235841 2235214 联系人: 刘老师
        2、传真: 4961792
        3、电子信箱: cjpxzx_nm@126.com
        4、地址: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6号呼市城建中专学校(乘2路、16路、54路公交车在扶贫搂下车,向东200米即是)
        5、邮编: 010011

呼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队
呼市建筑技术推广站
呼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
呼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立于1997年,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法人事业单位,隶属呼市建委,中心核定人员编制8人,现实有人员10人,领导职数一正二副。内设综合办公室、信息采编室、招标投标室、财务室、中心网站五个职能科室。

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有形市场的方针政策。
  2、负责收集和发布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投资计划、材料价格、施工企业和法规政策等信息,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3、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核实相关资料;需要招标的,及时发放招标申请表。
  4、负责安排招标、投标、评标的时间和场地。
  5、负责对招投标项目全过程的监督见证服务工作。
  6、负责充实与管理评标专家库,并对专家行为进行评价考核。
  7、为联合办公的备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呼市建筑职工教育中心 

单位概况:
  呼市建筑职工教育中心成立于1989年,前身是呼市建筑职工培训中心,是呼市建委设立的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审批核准的建筑培训类二级资质的事业性单位,是呼市地区建设行业职工教育的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教育全面提高呼市地区建设行业职工的素质,为呼市地区建设经济服务。
  中心曾获得过呼市工人技术培训先进单位,自治区岗位培训先进集体,国家建设部职工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近年,在适应性培训上步入了全国先进省市行列,受到了国家建研院的表彰。 
  呼市建筑职工教育申心遵循职工教育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崇尚科学,面向未来,循序渐进,开拓创新,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在新的世纪里,为全面提高呼市建设行业职工素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成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组织呼市地区建设行业人员进行岗位资格性培训。
  3、编制本地区建设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4、组织建筑企业工人进行初、中、高级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
  5、组织外进包工队和建筑劳务人员进行劳务资格培训。
  6、根据本行业工程技术和企业管理需要开办各类短训班进行应急性培训。
  7、负责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考生的自考报名工作,并与内工大建筑工程学院合办房屋建筑工程自考辅导班进行学历教育;与呼市职工大学合作组织大专专业证书教育。
  8、与有关高校及外省市培训机构合作举办以现代管理、现代科技为内容的高级研讨班、专题讲座等。
  9、组织本地区建设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10、完成呼市建委和有关上级交办的其它教育任务或工作。
呼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公室 

单位概况:
  呼市劳保办是经呼市编委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事业编制9名。现在编人数7名,其中5人在本部门工作,2人在其它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呼市地区有关劳保费统一管理的部门;
  2、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劳动保险费的条例和规章制度;
  3、负责劳保费的收缴、管理、拨付、调剂和补贴,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的收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及对劳保费的使用情况进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4、负责对旗、县、区劳保费代收站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负责编报劳保费的年度预决算和统计报表。

  从劳保办成立到现在,给200多家企业拨付养老保险费4612万元,受益的离退休职工4075人;其中为五大公司拨款2891.25万元,为其顺利转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呼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中房集团呼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呼市建委机关服务中心 

  呼市建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务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建委招投标中心和职教中心事务性管理工作。
呼市建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为维护建委机关和职教中心良好的办公条件与环境提供可靠的后勤服务保障。包括: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2、搞好调研,采取联合等方式,积极融资与拓展创收渠道,为切实改善职工福利创造条件。 
呼市清洁事业管理处留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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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建设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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